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潞城政发〔2020〕7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区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为21925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26874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7618人,下降3.36%,年平均增长率-0.34%。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4]74361户,集体户3102户,家庭户人口为201243人,集体户人口为1801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7人减少0.7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3440人,占51.74%;女性人口为105816人,占48.2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17相比上升了1.03。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33590人,占15.32%;15-59岁人口为144730人,占66.01%;60岁及以上人口为40936人,占18.6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7593人,占12.5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4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7.7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03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84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863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177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658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440人上升为1224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5173人上升为1762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6454人下降为4185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4384人下降为21248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9.23年提高至9.96年。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84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676人,文盲率[7]由1.55%下降为1.3%,降低了0.25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29841人,占59.2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9415人,占40.7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23764人,乡村人口减少了3138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2.46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区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36028人,16-59岁人口为142292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